宣城市浙江商会薪酬制度

第一章总则

第一条 目的

为了充分发挥商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鼓励员工长期地为商会的发展做出贡献,保证商会经营目标的实现,本着“以人为本”和公平公正、科学合理的原则,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相关规章制度,根据商会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 原则

各尽所能,按劳分配的原则

第三条 范围

商会全体工作人员

四条 薪资的构成

一、薪酬构成

  1. 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、岗位工资组成
  2. 附加薪酬:社会保险费、一般福利、补助(车贴、通讯费、党务、误餐)
  • 薪酬的确定标准

1)岗位薪酬的标准:由会长、秘书长讨论经会长办公会讨论确定

秘书长:3000.00/月    办公室主任:2000.00/月  

财务人员(兼职):700.00/

  1. 车贴、通讯费、党务等其他
  2. 过节费,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一年三节(春节、端午、中秋)发放贰佰元或者价值叁佰元的礼品。
  • 薪资发放

员工薪酬按月发放,定于每月15

  • 薪酬调整

根据市场及相关政策,适当调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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